鹤顶红【盔犀鸟头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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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规定禁止商业性贸易濒危野生动植物种
我国史考: 初见于元, 盛于明, 后示微
可制成鼻烟壼、皮带扣,雕刻小动物或山水人物艺术品等
盛唐微雕 赵英胜 鹤顶红雕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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雕刻过程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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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石学性质:
颜色: 盔部主要为白泛浅黄、金黄到浅褐黄色
顶部到边缘连接部分薄薄地覆有一层有色调变化的洋红、中国红、鲜红、橙红到褐红色。
诊断性鉴定依据:浅色部分具特色的“泡点状”结构。
硬度:2.5~3(角蛋白)
比重:1.29~1.3
光性: 薄片处半透明到不透明
整体不透明
光泽:珍珠-树脂-油脂光泽
断口:不平坦断口,锯齿状、裂片状
其他性质:
热塑性:110-125。C
荧光:紫外光下蓝白到垩白色
热针测试(破坏性):蛋白质烧焦味
古董中有鹤顶红一款,其物宽仅寸余,外红内黄,质地似牙质而更细致,多作为各种小雕饰,允为古玩中的奇珍。这当然不是传说中牵机断肠的毒药,也不可能是丹顶鹤(japanese crane,grus japanensis)的头顶部分,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?
此物今日不经见,但数百年前的中国人并不陌生,史料中恒称为“鹤顶”,实为一种目前已濒临绝种鸟类的头胄部分。 这种鸟今多称为盔犀鸟。
原产东亚热带雨林的盔犀鸟,因头胄质地坚实美观,而为人猎捕制成工艺品,并曾以进贡及贸易等方式传入中国,名之为鹤顶。鹤顶在元代已入中国,但广为国人所知则是郑和下西洋之后。因出产国多以为贡物,故典制不仅在贡国下列出,且还规定了正式的回赐价格。朝廷的官员多用于制杯、腰带等以资赏玩。明中叶后国力渐渐减弱,出产国不再进贡,因此鹤顶红逐渐变,因而更加贵重;至清初实施海禁政策,与产地贸易断绝,在中国遂至绝响。但因只见制成品而未睹活物,明人记述中有很多是凭成品猜测而出错的。
鹤顶最普遍之用是制带。前引《四夷广记》称“堪作腰带”、《咸宾录》称“为带最佳”皆显示品官以鹤顶制带的普遍。 依明制,品官服制有朝服、祭服、公服、常服四种,用带不同。朝服、祭服用革带,定制一品用玉、二品用犀、三品四品用金。公服用腰带,一品用玉或花或素、二品用犀、三品四品用金荔枝,常服用束带,一品玉带、二品花犀带、三品金钑花带、四品素金带。
这些正式的规定不能打折扣,特别是朝会时若不依制服用,难保不遭纠仪御史弹劾。但由于嘉靖帝多年不上朝,实际上既无朝会,廷臣随意穿戴遂无纠之者。服用朝、祭服的场合比较少,且仪典庄重,不可能随意为之,能乱出花样的,应该是公服的腰带及常服的束带。王士贞说:“世庙晚年不视朝,以故群臣服饰不甚依分。若三品所系,则多金镶雕花银母、牙质、明角、沉檀带;四品则皆用金镶玳瑁、鹤顶、银母、明角、伽楠、沉速带。”就此三、四品官所用带的质料比较看,似乎当时鹤顶的价值尚在牙质、沉檀之下,而与玳瑁、伽楠、沉速等相牟。
明廷对四方贡物例有回赐,其实是变相的交易。鹤顶虽然不是经常有的贡品,但制度上亦须订定价格以为依凭,弘治间以钞价计,定其值是“一个一贯”,从这一规定可推算鹤顶的价格。就同一资料看,金每两值钞五十贯、银每两十五贯、牙质每斤五百文,那么,就“公告价”而言,每两金与五十个鹤顶等值、每两银值十五个鹤顶、一个鹤顶可换两斤牙质。
国人知道有这种鸟应该在元代之后。史料中,最早出现“鹤顶”一词,是元末汪大渊的《岛夷志略》。所记出产国有丹马令、吉兰丹、苏洛鬲、龙牙角质、须文答剌等。但没有说其以此为贡物。
而鹤顶作为贡物入中国的,最早可能在至元间。据《元史》世祖本纪记载:“(二十八年冬十月)癸未,罗斛国王遣使上表,以金书字,仍贡黄金、象齿、丹顶鹤、五色鹦鹉、翠毛、角质、笃缛、龙脑等物。”《岛夷志略》有罗斛国,没有说它在哪里,只是说:“其田平衍而多稼,暹人仰之。气候常暖如春。”并且罗斛国所贡多为东南亚土产,故应位于南洋,多数学者认为在今泰国湄南河下游。罗斛国所贡的“丹顶鹤”很可能就是鹤顶,因为丹顶鹤产于亚洲东北,足迹罕至南亚,即使偶有迷鸟也非常少,不可能作为贡品。仔细品味文章的含意,用“丹顶”来形容“鹤”,表明也可能是以活物进贡。可能这件贡品前所未见,尚无专名,所以随便地称为“丹顶鹤”。到了顺帝至正九年,《岛夷志略》撰述“鹤顶”一词则已为其定名无疑。
而对它大量接触则在郑和下西洋之后,郑和随员巩珍的《西洋番国志》、马欢的《瀛涯胜览》,以及费信的《星槎胜览》等书中,都或繁或简地提到这种奇特的鸟类。正因为其头胄的特殊,出产国常作为贡品以入中国。
据《明史》记载,曾进贡过鹤顶的国家,只有浡泥、满剌加、榜葛剌三个而已。又说文郎马神产鹤顶,但没有说它曾贡。《明史》择要而记,不可能把所有的事详细记录。征之《明会典》,则曾以此为盔犀鸟的型态。
鹤顶作为贡物以入中国,明载《会典》自无可疑,但各出产国自宣德以后贡者日稀。其最后入贡时,据《明史》爪哇、浡泥在嘉靖九年、满剌加在正德三年、苏门答剌在成化二十二年。且其进贡都不是经常性的。
最早具体描述这种鸟的,可能是郑和的随员马欢。据《瀛涯胜览》:“鹤顶鸟大于鸭,毛黑胫长,脑骨厚寸余,内黄外红,俱鲜丽可爱。”相较于对其他珍禽异兽的描述,作者对“鹤顶鸟”着墨不算特多。而《星槎胜览》及《西洋番国志》则都只是在旧港国的出产下,列有鹤顶一项,提都没提究竟是什么。可能三宝太监的随员们初至异邦大开眼界,各种珍异目不暇接,故不特别留意于此。盔犀鸟体毛以深棕色为主,马欢所说的“毛黑”不算太离谱,但就其身体比例而言,“胫长”之说不确。或许马欢并没有见活物,仅凭土人叙述;也可能虽见活物却未仔细观察,又受了“鹤”字的影响,直截认为脚应该很长才对。
《西洋朝贡典录》则说:“有鸟焉,其状如凫,黑翼,鹤颈鹭喙,脑骨厚寸余,外红内黄,其名曰鹤顶。可以为靶挤机。”所谓“其状如凫”和马欢形容的“大于鸭”,皆以鸭为辟,盔犀鸟与雁鸭科鸟类形状差异很大,大概作者也是没见过活物,辗转抄袭所致。“靶挤机”到底是什么东西,不敢随便猜测,在此求教于高明。
《四夷广记》说:“鹤顶鸟大如鸭,黑毛、长头、尖嘴,顶有歃红冠。脑骨厚寸余。外红色,内黄如蜡,堪作腰带。”除了“大如鸭”之外,这可能是错误最少的记述。而《殊域周咨录》则说:“鹤顶大于鸭,脑骨厚寸余,外黄内赤,鲜丽可爱。”把红黄颠倒了,作者可能连其头胄制品也没见过,抄书又不仔细,故有此误。
《海语》中说:“海鹤大者修项五尺许,翅足称是,吞常鸟如啖鱼鳝。成化间有至漳州者,漳人射杀之,复有以顶货者。类淘河而锐哹,雄大雌乃略小。”盔犀鸟生活于亚洲热带雨林中,不应称“海鹤”,可能知其产于南洋,故臆断其为海鸟。明尺一尺相当于营造尺一尺一寸一分,“五尺许”约为170公分左右,若连公鸟的中央长尾羽并计,尺寸还算满准确的。但盔犀鸟并非候鸟,即使迷途也不至于远从婆罗州等地飞至福建,所谓“有至漳州者”应该是误传。“淘河”又名塘鹅,也就是鹈鹕,其种类不少,都是体型相当大的水禽,与盔犀鸟几无类似之处。可能主观上认定其为大水鸟,故联想到鹈鹕,进而以为辟。
《东西洋考》说:“杨用修载刘安期曰:‘鹲,水鸟,黄喙,长尺余。南人以为酒器,’即今之鹤顶也。”盔犀鸟头胄实心且仅寸余,不可能用为酒器。这可能是与马来犀鸟(rhinoceros hornbill,buceros rhinoceros)误混为一。鹲这种鸟,据《本草纲目》引《交州志》:“鹲即越王鸟,水鸟也。出九真、交趾,大如孔雀,喙长尺余,黄白黑色,光莹如漆。南人以为饮器。”



鶴頂考
楊龢之
原產東亞熱帶雨林的盔犀鳥,因頭胄質地堅實美觀,而為人獵捕製成工藝品,並曾以進貢及貿易等方式傳入中國,名之為鶴頂。鶴頂在元代已入中國,但廣為國人所知則是鄭和下西洋之後。因出產國多以為貢物,故典制不僅在貢國下列出,且還規定了正式的回賜價格。朝貴多用於製盃、腰帶等以資賞玩。明中葉後國勢日衰,遠貢不至,其物逐漸稀有,因而騰貴;至清初實施海禁政策,與產地貿易斷絕,在中國遂至絕響。惟因只見製成品而未睹活物,故明人記述中多有臆斷訛誤者。耑此論證。
古董中有鶴頂紅一款,其物寬僅寸餘,外紅內黃,質地似牙质而更細緻,多作為各種小雕飾,允為古玩中的奇珍。這當然不是傳說中牽機斷腸的毒藥,也不可能是丹頂鶴(Japanese crane,Grus japanensis)的頭頂部分,但究竟是什麼東西呢
此物今日不經見,但數百年前的中國人並不陌生,史料中恆稱為「鶴頂」,實為一種目前已瀕臨絕種鳥類[1]的頭胄部分。
這種鳥今多稱為盔犀鳥(Helmeted hornbill),屬佛法僧目(Coraciiformes),犀鳥科(Becerotidae)。原分類為盔犀鳥屬(Rhinoplax),近期學者多主張併歸角犀鳥屬(Buceros),故學名有Rhinoplax vigil與Buceros vigil二說。
主要體毛呈深棕色,翅尖及尾羽為白色,並有黑色寬條紋。公鳥頭頸肌膚裸露,呈紅色。頭胄中後部外表鮮紅,前部與喙為黃色。母鳥頸為淡藍色,頭胄小,顏色亦較淡。體型是所有犀鳥科鳥類中最大的,公鳥自喙尖至尾端約125公分,並有長達五十公分的兩根中央細長尾羽;母鳥體型略小而無長尾羽。產於馬來半島、婆羅州和蘇門答臘等地一千五百公尺以下低海拔森林中,其頭胄有犀鳥牙质之稱。[2]犀鳥科鳥類部分有頭胄者,其中多為空心,獨此為實心,故能用於雕刻。所謂鶴頂,就是其公鳥的頭胄。
通常成對或小群生活,繁殖特性如同多數犀鳥科鳥類一樣,築巢於樹洞,雌鳥產卵其中,雄鳥以泥封洞口,僅留一小孔自外餵食,雛鳥孵化至羽毛接近長全時,母鳥才破洞飛出。食性為雜食,食譜包括果實、昆蟲、蜥蜴,以及小蛇等。
產地及貢國
國人之知有此鳥似不早於元代。所見史料中,最早出現「鶴頂」一詞,是元末汪大淵的《島夷誌略》。所記出產國有丹馬令、吉蘭丹、蘇洛鬲、龍牙角质、須文答剌等。[3]但不言其以此為貢物。
而最早以為貢物入中國者,可能在至元間。據《元史》世祖本紀:「(二十八年冬十月)癸未,羅斛國王遣使上表,以金書字,仍貢黃金、象齒、丹頂鶴、五色鸚鵡、翠毛、角质、篤縟、龍腦等物。」[4]《島夷誌略》有羅斛國,不言其地望,但謂:「其田平衍而多稼,暹人仰之。氣候常暖如春。」且其所貢多為東南亞土產,故應位於南洋,多數學者認為在今泰國湄南河下游。[5]羅斛所貢之「丹頂鶴」疑即鶴頂,因為丹頂鶴產於亞洲東北,足跡罕至南亞,即使偶有迷鳥也非常有,不可能作為貢品。細玩文意,以「丹頂」冠於「鶴」前者,或是以活物進貢,可能此物前所未見,尚無專名,故漫稱為「丹頂鶴」。及至《島夷誌略》撰述之順帝至正九年以前,「鶴頂」一詞則已為其定名無疑。
而大量接觸則在鄭和下西洋之後,鄭和隨員鞏珍的《西洋番國志》、馬歡的《瀛涯勝覽》,以及費信的《星槎勝覽》等書,都或繁或簡的提到這種奇特的鳥類。正因其頭胄的特殊,故出產國常作為貢品以入中國。
據《明史》,曾貢鶴頂的諸國,僅浡泥、滿剌加、榜葛剌三國而已。又言文郎馬神產鶴頂,但不言其曾貢。[6]《明史》擇要而記,不可能鉅細無遺。徵之《明會典》,則曾以此為盔犀鳥的型態。
貢物諸國,包括爪哇、浡泥、滿剌加、榜葛拉等。[7]這一記述其實也不夠周全。
再對照三種鄭和隨員的著作,皆僅記舊港出產此鳥,不及他國。[8]
正德間,黃省曾《西洋朝貢典錄》,記貢國有爪哇、三佛齊、滿剌加、浡泥、榜葛剌等。[9]
萬曆初,嚴從簡《殊域周咨錄》,記滿剌加、爪哇、三佛齊、浡泥、蘇門答剌、榜葛剌等國出產。[10]
萬曆中,慎懋賞《四夷廣記》,記貢國有爪哇、滿剌加、三佛齊。[11]
萬曆末,張燮《東西洋考》,記產國有暹邏、大泥、亞齊、彭亨、文郎馬神。[12]
與《東西洋考》著作時代略同的羅日褧《咸賓錄》,所列異邦數最多,但僅記三佛齊國產鶴頂,自注:「海鶴頂也,為帶最佳。」[13]
由於古今譯名差異及政治疆域變化,史料所見地名頗與今日不同,為節篇幅不詳考。要之,鶴頂的出產地,和今天的盔犀鳥分布大致吻合,且綜觀許多對其性狀的描述,可確定是同一物種無疑。
又,《殊域周咨錄》記滿剌加除產鶴頂外,又有「金母鶴頂」一款。[14]《明史》因之。這不太可能是另一物種,應是同一種鳥的變種,可能其頭胄紅色部分消失而呈全黃,故稱「金母」。
另外,嘉靖間陳侃作《使琉球錄》,所列的「夷語」中有鶴頂一詞,其音為「它立尼谷只」[15]琉球不產此鳥,而有此語,足見當時的琉球也習見鶴頂製品,不只中國而已。
明人的描述
中國境內從不出產盔犀鳥,因而除了確曾出過洋(例如隨同鄭和出使)者外,實際見過活物的人應該有限,各種記載雖多論及其外型、生態,但大多僅憑耳食,許多記述頗有問題,甚至與其他犀鳥科鳥類混為一談。
最早具體描述這種鳥的,可能是鄭和的隨員馬歡。據《瀛涯勝覽》:「鶴頂鳥大於鴨,毛黑脛長,腦骨厚寸餘,內黃外紅,俱鮮麗可愛。」[16]相較於對其他珍禽異獸的描述,作者著墨不算特多。而《星槎勝覽》及《西洋番國志》則都僅在舊港國的出產下,列有鶴頂一項,提都沒提究竟是何物。可能三寶太監的隨員們初至異邦大開眼界,各種珍異目不暇給,故不特別留意於此。盔犀鳥體毛以深棕色為主,馬歡所說的「毛黑」不算太離譜,但就其身體比例而言,「脛長」之說不確。或許馬歡未見活物,僅憑土人敘述;也可能雖見活物卻未仔細觀察,又受了「鶴」字的影響,直截認為腳應該很長才對。
《西洋朝貢典錄》則說:「有鳥焉,其狀如鳧,黑翼,鶴頸鷺喙,腦骨厚寸餘,外紅內黃,其名曰鶴頂。可以為靶擠機。」[17]所謂「其狀如鳧」和馬歡形容的「大於鴨」,皆以鴨為闢,盔犀鳥與雁鴨科鳥類形狀差異甚大,大概作者也是沒見過活物,輾轉抄襲所致。「靶擠機」到底是什麼東西,不敢妄臆,在此就教於高明。
《四夷廣記》說:「鶴頂鳥大如鴨,黑毛、長頭、尖嘴,頂有歃紅冠。腦骨厚寸餘。外紅色,內黃如蠟,堪作腰帶。」[18]除了「大如鴨」之外,這可能是錯誤最少的記述。而《殊域周咨錄》則說:「鶴頂大於鴨,腦骨厚寸餘,外黃內赤,鮮麗可愛。」[19]把紅黃顛倒了,作者可能連其頭胄製品也沒見過,抄書又不仔細,故有此誤。
《海語》:「海鶴大者修項五尺許,翅足稱是,吞常鳥如啖魚鱔。成化間有至漳州者,漳人射殺之,復有以頂貨者。類淘河而銳咮,雄大雌乃略小。」[20]盔犀鳥生活於亞洲熱帶雨林中,不應稱「海鶴」,可能知其產於南洋,故臆斷其為海鳥。明尺一尺相當於營造尺一尺一寸一分,「五尺許」約為170公分左右,若連公鳥的中央長尾羽並計,尺寸還算滿準確的。但這並非候鳥,即使迷途也不至於遠從婆羅州等地飛至福建,所謂「有至漳州者」應該是誤傳。「淘河」又名塘鵝,也就是鵜鶘,其種類不少,都是體型相當大的水禽,與盔犀鳥幾無類似之處。可能主觀上認定其為大水鳥,故聯想到鵜鶘,進而以為闢。
《東西洋考》說:「楊用修載劉安期曰:『鸏 水鳥,黃喙,長尺餘。南人以為酒器,』即今之鶴頂也。」[21]盔犀鳥頭胄實心且僅寸餘,不可能用為酒器。這可能是與馬來犀鳥(Rhinoceros hornbill,Buceros rhinoceros)誤混為一。鸏 這種鳥,據《本草綱目》引《交州志》:「鸏 即越王鳥,水鳥也。出九真、交趾,大如孔雀,喙長尺餘,黃白黑色,光瑩如漆。南人以為飲器。」[22]實為某一種犀鳥科鳥類。鶴頂雖然頭胄特殊,但也是一種犀鳥,其親緣頗近,混為一談情有可原。
《東西洋考》又引《華夷考》:「海鶴大者,修頂五尺許,翅足稱是,吞常鳥如啖魚鱔。晝啄於海,暮宿巖谷間。島夷以小鏢,伏於鶴常宿所刺之,平旦有獲五六頭者。剝其頂,售于舶估,比至閩廣,價等金玉。」還說:「南番大海中有魚,頂中魫紅而血,名鶴魚。以為帶,號鶴頂紅。有人於達官處,見其鶴頂紅帶,云是鶴頂翦碎夾打而成。」[23]張燮應是未見其物,不敢妄斷,故羅列異說以待徵。至於「鶴魚」云云,應是傳聞之誤。
又,「售于舶估」一語,也顯示到了萬曆年間,鶴頂入中國的渠道應是以商貿為主,貢物不再是大宗了。
價格及用途
鶴頂作為貢物以入中國,明載《會典》自無可疑,但各出產國自宣德以後貢者日稀。其最後入貢時,據《明史》爪哇、浡泥在嘉靖九年、[24]滿剌加在正德三年、[25]蘇門答剌在成化二十二年。[26]且其進貢都不是經常性的。
明廷對四方貢物例有回賜,其實是變相的交易。鶴頂雖然不是經常有的貢品,但制度上亦須訂定價格以為依憑,弘治間以鈔價計,定其值是「一箇一貫」。[27]按,大明寶鈔是明代法定貨幣,惟因發行浮濫導致鈔價貶值,實際上早已失商貿功能,一般交易多用銀、錢,此非關本題不具論。因其為法幣,載之皇皇典制者必以此為基準,從這一規定可略推鶴頂的價格。就同一資料看,金每兩值鈔五十貫、銀每兩十五貫、牙质每斤五百文,[28]那麼,就「公告價」而言,每兩金與五十個鶴頂等值、每兩銀值十五個鶴頂、一個鶴頂可換兩斤牙质。
然而這官樣文章應該只是弘治年間的狀況,不足以反映長期的「物價波動」。嘉靖間其價已自不菲,據《海語》:「島夷乃剝其頂售於舶估,比至閩廣,價等金玉。予嘗見廣中善宦,有以鶴頂製飲器數百事。雜飾金寶,餉諸貴璫朝右,以希顯柄。」[29]此謂其「價等金玉」,顯然與五十個值一兩金的相距頗大。可能弘治間所定回賜價雖不甚高,但數十年後其物日稀,所以騰貴。這反映明廷國勢日衰,遠國貢多不至,過去外邦經常貢品乃益顯珍貴。
《海語》所謂「雜飾金寶,餉諸貴璫朝右」也有佐證。嘉靖間抄嚴嵩家清冊《天水冰山錄》中有「廂金銀器皿」一款,其中赫然有「金廂鶴頂盃一箇」。[30]該款開列各種鑲箝珠玉、牙质、角质、玳瑁等貴金屬器皿,一共五百六十三件,鶴頂盃僅居其一,其珍貴可想而知。其物長寬僅寸餘,不足單獨為盃,應是集合多個鑲在金盃上。按,嚴嵩遭抄家後,所藏珍寶多沒入大內,許多法帖名畫至今仍可從故宮收藏中按考,但查海峽兩岸故宮網站,都未見有此一「金廂鶴頂盃」存在。推斷或係兵燹散失、或為典守者所盜,也可能是登錄者不識其物而冠以他名,詳情不得而知。
鶴頂最普遍之用是製帶。前引《四夷廣記》稱「堪作腰帶」、《咸賓錄》稱「為帶最佳」皆顯示品官以鶴頂製帶的普遍。
依明制,品官服制有朝服、祭服、公服、常服四種,用帶不同。朝服、祭服用革帶,定制一品用玉、二品用犀、三品四品用金。[31]公服用腰帶,一品用玉或花或素、二品用犀、三品四品用金荔枝,[32]常服用束帶,一品玉帶、二品花犀帶、三品金鈒花帶、四品素金帶。[33](五品以下略)
這些正式的規定不能打折扣,特別是朝會時若不依制服用,難保不遭糾儀御史彈劾。但由於嘉靖帝多年不上朝,實際上既無朝會,廷臣隨意穿戴遂無糾之者。服用朝、祭服的場合並非經常,且儀典莊重,不可能隨意為之,能亂出花樣的,應該是公服的腰帶及常服的束帶。王士貞說:「世廟晚年不視朝,以故群臣服飾不甚依分。若三品所繫,則多金鑲雕花銀母、牙质、明角、沉檀帶;四品則皆用金鑲玳瑁、鶴頂、銀母、明角、伽楠、沉速帶。」[34]就此三、四品官所用帶的質料比較看,似乎當時鶴頂的價值尚在牙质、沉檀之下,而與玳瑁、伽楠、沉速等相牟。
這是嘉靖年間的事,往後鶴頂來源日稀,四品官大概無法再如此奢侈了。前引《東西洋考》稱「有人於達官處,見其鶴頂紅帶,云是鶴頂翦碎夾打而成。」四品官絕稱不上是「達官」,這顯示到了萬曆末年,用鶴頂製帶已經非常稀有了。
鶴頂的式微
鶴頂在中國史料中初見於元,大盛於明。但到了天啟、崇禎以後卻罕見記載,漸趨沒沒無聞,其故安在?
近人周鎮說:「鶴頂頭胄部之雕刻品,雖亦曾見當地土人之作,但被引進至中國大陸,大量製成鼻煙壺等藝術品後,卻使此鳥走上瀕臨滅種命運。」[35]似乎認為鶴頂罕見的主因是過度獵捕而致稀有,以致絕跡於中土。此說雖言之成理,但尚需斟酌。
最起碼在明末以前,獵捕過度說是值得討論的。眾所周知,人類近數十年對雨林的開發,是導致當地許多物種減少、消失的主因。假如盔犀鳥在四、五百年前就已瀕臨滅絕,再經近世的棲地破壞,恐怕今日早無遺種了。
如前所述,至萬曆間遠貢不至,鶴頂之入中國多賴閩廣商舶,而實際上已極罕有。就政治情勢發展而言,到順治、康熙間,清廷為防範鄭成功的海上勢力而實施多年海禁,沿海對外貿易幾近停頓,因而此物不再入中土是可以想見的。久而久之,國人多不知有此一珍玩,不再求索於域外。若然,則工藝品中雖少一珍奇,但此一珍稀物種卻因而能苟延殘喘至今,這未嘗不是一件幸事。